云南省招商合作局关于举办省异地商会庆“七 一”书画摄影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级异地商会:
为进一步加强商会文化建设,浓厚商会文化氛围,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3周年为活动平台,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在滇省级异地商会企业家良好的精神风貌,按照《云南省招商合作局关于做好2014年省级异地商会服务工作的意见》相关安排,拟定于2014年6月底7月初举办云南省异地商会书画摄影展。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祖国、爱我云南、共创和谐,引导广大在滇省级异地商会及会员企业积极弘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弘扬传播积极健康的正能量,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参赛单位和办法
(一)参赛单位:在滇省级异地商会。
(二)参赛办法和报送要求
1、每家商会报送参展书法、绘画作品不少于4幅(帧),即书法、绘画作品各报送2幅(帧)以上。报送参展摄影作品不少于3幅,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参展的作品需标明名称、作者姓名、商会和联系方式,规格尺寸不限。
2、参展作品于
3、每个商会自行确定1名工作人员于
三、活动时间、地点
活动时间拟定于6月下旬至7月上旬,展出时间总计为20天左右。展出地点第一阶段安排在云南省陕西商会源启文化艺术社书画陈列中心(昆明市世纪城金源购物中心五楼),第二阶段安排在昆明关上政通大厦一楼大厅(昆明市关上国贸路309号)。
四、活动形式
书画摄影展活动期间,邀请省直有关部门和领导、省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专家参观指导。明确每天安排2至3家商会作为第一阶段活动轮值商会,负责组织各自商会会员及相关人员观展,期间商会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党日活动。
五、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工作机构:为了加强对此次活动的领导,成立云南省异地商会书法摄影展协调领导小组,由省招商合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江华任组长,龙乔忠、杨晓荣、陈能刚同志任副组长,工作人员由以下人员组成:喻国友、陈英、杨云、王笑春、段麟波、赵康、刘晓琴、夏楠、周娅。另外,每个商会自行确定1名工作人员上报我局,负责参与推进活动开展。
(二)具体职责
1、作品收集。
2、场地布置。
3、参展作品的装裱制作。
4、奖杯及参展作品画册的制作。
5、活动邀请函折页的制作。
6、宣传报道及媒体的联系。
7、书画摄影作品的筛选评比、专家的聘请联系。
六、筹备时间安排
1、4月上旬拟定活动通知发省级异地商会。
2、
3、6月下旬至7月上旬组织展览,并将入选作品编印成册。
七、评比和奖项设置
(一)书画摄影评分办法和标准
1、作品分类
(1)绘画类:绘画作品分素描画、蜡笔画、色彩画、国画、油画、版画等。
(2)书法类:书法作品包括毛笔、硬笔等书法。
(3)摄影类:黑白照、彩色照等不限。
2、组织对参赛作品进行初选
按照作品选送范围及对作品的要求,筛选出主题鲜明,内容健康,作品真实,具备参赛水平的作品进入专家评选环节和展示。其中,参赛作品必须是在滇商会及会员企业职工个人原创,并没有发表过或参加过展览的作品(摄影作品还要求不得做合作、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且不由个人装裱)。对作品不实,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对作者不在参赛范围内的选送作品,不参赛、不参展;对不符合参赛要求,如作大幅度技术处理的,不参赛,视情可参展。
3、组织专家评选
聘请云南省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专家按内容和艺术水平,进行综合评选打分,根据分值排列名次,评选标准如下:
(1)绘画类:按主题内容、整体效果、视觉冲击力3个方面,绘画艺术性30%、整体效果20%、画面设计15%、色彩处理15%、绘画技巧20%。
(2)书法类:按照书法功底、作品布局、文字个性、创新形式等方面,艺术性30%、字体架构、美观30%、表现形式30%、创意10%。
(3)摄影类:摄影按照艺术性、视觉效果和创新成分,艺术性30%,作品清晰构图有美感30%、主题20%,创意20%等进行评分。
4、评选领导小组审核评选结果
专家评选意见报经局协调领导小组研究核实后确定评选结果。
八、奖项设置
书法摄影展拟设特等奖3名,一等奖6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15名,入选奖80名-90名。
九、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本次活动是我局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庆祝建党节开展的重要活动,各商会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用书画摄影作品充分展现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所取得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展示驻滇商会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坚持标准、积极参与
1、凡此次获得入选作品以上奖励的作品,都将编印入册。对作品不实,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2、各商会要积极参与活动,并指定专人负责,安排一定的经费和时间保证活动的开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参加,并确保于
联系人:
杨 云:67195632,13888081096, 237553500@QQ.COM;
刘晓琴:67195633,18213555876,843076295@QQ.COM;
周 娅:67195626,13759170321,641812603@QQ.COM。
附件:《书画摄影展作品统计表》
云南省异地商会党委